创作力源自关注社会的能力******
电影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但又是极具个人风格的艺术——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时我曾这样说。获奖对我来说具有双重意义,既是来自业内的专业认可,也是对近年来电影工作者初心不改、始终坚守在这方艺术天地里的尊重与肯定。
《妈妈!》这部电影很特别,我在影片中饰演一名60多岁、患了阿尔茨海默病的“女儿”。这个角色,是我从业数十年最丰富、最复杂的一次表演艺术实践。“女儿”早、中、晚期病情演变过程的“接口”是什么?在清醒和失忆之间被动游走的状态如何呈现?作为演员,我必须去靠近,也有强烈愿望去探索这个特殊的领域。《妈妈!》开拍之前,我看了一些相关题材的电影作品,阅读了医学书籍、资料,一步步触碰到这个角色有形或无形的轮廓。小半年的时间里,人物与我如影随形。
直面生活,是塑造人物的关键。艺术不是简单地复制生活,艺术家要不断地把自己对生活的认知和理解,潜移默化地演绎到角色身上去。作为一名演员,要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有心人,而不是等有了一个具体拍摄项目才去寻找生活中的例子。不断回望、反思,这是我经常告诫和提醒自己的。
近年来,我参演了许多现实题材影视剧,包括《妈妈!》《功勋》《在一起》《突围》等。现实主义题材的优势在于当下,社会发生的事件借由文艺的载体,让人们得以快速感知和触摸。创作难度在于,现实主义题材里更容不得沙子,因为演员饰演的人物、剧中讲述的故事,可能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作品的好与差、人物塑造得像与不像,观众一目了然。
没有一个角色是雷同的,塑造好角色,演员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更多滋养。我参演的黄河治理主题历史传奇剧《天下长河》前不久在芒果TV播出,在剧中我饰演孝庄太后。有时候,你必须从正反两面去揣摩角色,这样塑造出来的角色就更丰富、饱满,有血有肉,观众就不会认为演员是在简单地表达人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近年来,主旋律影视作品将大量镜头对准了普通人,无论《妈妈!》中的冯济真、《在一起》中的张敏华,还是《突围》中的程端阳,我饰演了许多小人物,但她们都是最接地气的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大时代中的小人物很平凡,但传递的内涵与价值并不微小。关切普通人的共情,传递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重要方面。
对于工作在艺术创作一线的文艺工作者来说,无论编剧、导演,还是演员,饱满鲜活的创作力,就是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创作力来自何处?艺术创作不以年龄为分界,而是源自对日常生活的敏锐感知,对所处社会始终关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专业基本功。我想,创作的原动力应该就来自于此。
(作者奚美娟为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一级演员,记者陈圆圆采访整理)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