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兔”飞猛进,名字起对了就能涨?******
文/陈康亮
兔宝宝(002043)还在涨。
尽管有媒体提示风险以及高管减持等负面信息,但截至1月16日收盘,兔宝宝当天仍上涨近4%,今年以来兔宝宝已累计上涨近60%,成为2023年开年“妖股”之一。
兔宝宝是谁?
公开资料显示,兔宝宝身处家居行业,主营装饰材料和定制家居业务,是国内高端环保家具板材产销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公司2005年上市,主要产品为装饰板材、科技木、地板、胶粘剂、原木、木门、定制衣柜、橱柜等。财报显示,装饰材料业务贡献其营收占比逾七成,为公司的“现金奶牛”业务,而定制家居业务营收占比逾两成。
兔宝宝的发展和房地产景气度可以说息息相关。近年来,房地产遭遇下行压力,身处房地产产业链上家居建材板块的兔宝宝业绩亦承压下行。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73亿元、3.89亿元,同比分别下滑7%、25.63%。兴业证券研报表示,公司业绩下滑源于华东区域受疫情冲击叠加国内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
回顾兔宝宝本轮上涨行情,令人费解。兔宝宝股价由去年11月初开始反弹,股价低点实际上与房地产行业预期整体向好的转变有关,兔宝宝股价的低点与万得资讯(Wind)房地产行业指数低点基本一致。但兔宝宝股价与房地产指数一致的趋势仅仅持续了一个月,到去年12月初,两者之间走势呈现明显分化,兔宝宝股价并未伴随房地产指数调整而调整。到了今年,其股价更是形成了凌厉上涨趋势。
在此前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当中,兔宝宝称未发现有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分析认为,兔宝宝近期的大涨,或许与其股票名称有关。在农历兔年即将到来,作为A股唯一股票名称含“兔”字的标的股,兔宝宝获得了游资青睐,成为炒作标的。
有媒体发文称,从兔宝宝这几日股价走势来看,符合游资短线炒作的风格。游资通过“击鼓传花”等方式短线炒作后离场,散户则往往成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和“接盘侠”。
那些年A股炒过的“兔宝宝”
业绩不佳仍然挡不住兔年炒作兔宝宝,这让人不禁想起A股所谓的“股票姓名学”:名字起对了,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行情。
事实上,上述生肖炒作中,兔宝宝并非孤例。以往农历年前A股也都会有一波生肖行情。诸如湖北广电(谐音虎)、金牛化工(带有牛字)、联环药业(老鼠药概念)等,都曾在当年生肖行情中,经历了一轮股价上涨,多数个股股价短期翻倍。
2022年2月8日,当谷爱凌为中国队拿下北京冬奥会上的第三枚金牌时,A股名字里面带“谷”字的股票纷纷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远望谷股价冲上涨停板,股价创下近半年内新高。
美总统大选期间,A股部分公司股价也因名称而出现异动。2008年奥巴马美国大选前后,澳柯玛多次涨停;2012年奥巴马连任,澳柯玛再次涨停。2016年,由于特朗普(川普)当选美国总统,川大智胜涨停。此外,一个诗和远方(SHYF)的段子让石化油服(SHYF)大涨,电视剧《欢乐颂》一句要收购红星集团让红星发展大涨……
上述公司的上涨可能是股票名称“无心插柳”而获得的意外之喜,但由于A股存在上述炒作之风,部分公司亦处心积虑通过“更名”来蹭热点。
最有名的可能当属多伦股份改名为“匹凸匹”。2015年P2P互联网金融概念正火热,多伦股份于当年5月发布更名公告,随后受到资金热捧,股份股价连续6日涨停,涨幅为77.37%。
然而,经证监会调查,此次更名事件背后是多伦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鲜言实施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3月对鲜言开出34亿元的史上最大个人罚单。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鲜言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其处以有期徒刑3年4个月,罚金10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追名逐利”的概念炒作行为属于市场噪声,往往属于短期行情,投资者应该保持清醒,不要盲目跟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表示,炒作概念等投机行为任何市场都会有,但A股市场由于个人投资者占比偏多,市场相对不成熟,因此投机炒作事件时有发生。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逐渐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A股投资价值也将不断凸显。不管是哪个板块的概念股,最终还是要回归基本面。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要脚踏实地、立足主业谋发展。对于投资者而言,不要参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要盲目跟风,要看清炒作背后是否有真实投资价值,进行理性投资。
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数字经济、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企业创新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潘玉驹: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温州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温州大学副校长潘玉驹认为,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稳增长”提供关键力量,为我国经济“调结构”提供新引擎,为我国经济“促转型”提供重要保障。我们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战略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并实现集群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塑造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建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形成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我们不仅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数字化国际规则制定、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在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摘编自《光明日报》
【江小涓、白京羽:把握数据要素特征,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白京羽表示,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首先是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其次是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最后是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但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数据二十条”也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
摘编自《人民日报》
【汪玉凯:抓住数据治理这一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玉凯认为,目前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为城市治理提出了多方面需求,快速城镇化给城市治理带来挑战,智慧城市建设中各地的差异很大,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数据治理成为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城市现代化过程中,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是精细治理的基础。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极大地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提高公共数据的共享水平。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更好地造福社会,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提升我国公共数据治理能力的路径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中公共数据基础设施的统筹,防止重复建设,特别要注重改变观念,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二是通过改革加大公共数据改革的力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度。三是要制定严格的制度,保障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其中要处理好公共安全与公共数据开放的关系、处理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横向和纵向关系、处理好公共数据开放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四是在实践中探索将部分公共数据资源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开放,实现双赢。
摘编自《北京日报》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推动企业成为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对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全面系统创新,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成为从创新决策、科研组织、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二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创新。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及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三是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四是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提高基础研究投入。五是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六是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推动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七是完善政策落实机制,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生态。统筹推进企业创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
摘编自《学习时报》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